军人婚恋可变因素增多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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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可变因素增多原因探析

恋爱婚姻问题是青年军人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大事,良好的婚恋关系也是维系军官思想稳定和革命事业心的重要支柱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随着社会生活环境、军人恋爱婚姻观和价值观的变化,军官婚恋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笔者对所在的军直通信站军、士官恋爱婚姻状况作过调查,该站现有军官107名,士官74名,已婚105人,占军、士官总人数的58%,未婚76人,占41.9%。已婚人员中同地居住的65人,占已婚人数的60.3%。25—28岁未找对象的大龄青年军人31人,占未婚军、士官总人数的40.7%。据初步摸底调查,在已婚的105名军、士官中,感到“家庭关系和睦,夫妇相互理解”有38人,占36.1%;“凑合过,时有矛盾”的有57人,占54.2%;感到“难以维持,曾提出离婚”有9人,占8.57%。从以上部分军、士官婚恋状况进行分析,当前影响军人婚恋关系不稳定的因素也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并越来越明显地成为思想不稳定的一个“冲击波源”,处理不好,对部队建设产生负面影响。面对这一新的情况,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军、士官婚恋问题的特点,并寻求一些解决的办法,不仅是广大军、士官的迫切要求,也是保持部队思想稳定,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军、士官婚恋关系不稳定的原因是因人而异、纷繁复杂的,但从总体上无外乎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来自社会变革的冲击。随着社会变化和发展,地方青年的择偶标准、婚恋目的、爱情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如今军人婚恋位置已由文革前的第一位降到十一位,不少地方姑娘嫌军人不懂生活、缺乏感情,与军人丈夫离得远,不能朝夕相处;怕丈夫转业晚,耽误青春。不少社会女青年把寻偶视线集中到“一老外,二港澳、三大款”的目标上。社会青年这种婚恋观的冲击和军人社会地位的变化,给青年军、士官婚恋关系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由于军人择偶范围的狭窄和时空的局限,军官尤其是士官找对象难的问题比较突出。74名未婚军、士官中,25—28岁未确定对象的就有31人之多,所占比例较大。据对本站未婚军、士官调查了解,大龄未婚军、士官中,通过媒介择偶方式恋爱的占94%,因种种原因先后谈对象二个以上而中途分手或“吹灯”的占87.3%。

2.来自婚恋观念的变化。随着婚恋观念、社会环境和婚姻结构的变化,引起军、士官婚姻家庭关系不稳固的因素也随之增多。一是夫妻相互间缺乏了解和理解,草率结合,夫妻感情不牢固。如有的军官或士官通过中间人介绍,探家期间见过一、二次面,书信往来半年甚至几个月就匆匆结婚,使婚后可变因素增多。二是有的家庭婚后面临问题多引起夫妻关系变化。如住房问题、家属就业问题、子女妻子患病问题、婆媳家庭纠纷问题、孩子抚育带养问题等,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婚姻关系变化。三是社会婚姻观念变化的

影响,有不少人认为夫妻半途分手、离婚离异不再象过去那样是丑事一桩,不太珍惜已有的夫妻感情。这也是引起家庭婚姻关系不稳固的因素之一。

3.来自家庭组合变迁带来的矛盾。现在部队中大部分农村入伍的青年军、士官择偶目标由乡村转到城市。根据我站已婚军、士官家庭结构的统计,这种家庭组合约占90%以上。这种新的婚恋结构,虽然给军人家庭带来了生气,但也增添了新的矛盾和负担:一是这类家庭人员分散,既不同自己的丈夫或妻子一起生活,又和自己的父母家属分居两地,甚至三地、四地,一旦遇有较大困难和病情,得不到互相照顾,给军人增添了忧愁和负担;二是由于这类家庭居住城市,比较开放,向往新生活的观念强。容易使她们对军

人两地生活产生不满,导致婚恋裂痕增多;三是由于这类家庭住公房,要交房租水电费,菜、米、油、盐都需要购买,生活开销大,容易使家庭经济生活上造成困难,给在外当兵的军人增加压力,带来新的矛盾;四是这类家庭的军人家属一般依赖性大,生活自主能力差.婚前她们大都依赖父母,对军人家庭的特点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看到人家夫妻有事共同干,无事公园转,成双成对,而自己孤身一人,疲于操持,有不少抱怨和苦恼,产生了让丈夫早转业早安家的思想,成了影响军、士官事业心的“内拉力”。

4.来自军、士官自身素质的制约。我们有的军、士官不大注意学习和自身生活修养,为人处事的能力较差,特别是在处理个人婚恋问题上,有的缺乏审美能力,没有正确的选偶标准,追求长相或钱财,忽视德才。有的缺

乏交际能力,在同恋人的交谈中,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造成婚恋失利;有的缺乏自控能力,掌握不了婚情恋意的火候,不是把爱情的火花熄灭了,就是被火焰般的爱情把自己的心烧焦了。

5。来自调解工作难度的增大。爱情是男女之间多种情感的互换和凝结。基础不牢固,协调不好,就会失去平衡,造成关系上的裂痕。从今年上半年我站军、士官中数对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矛盾及多对恋爱关系吹灯的情况看,做好婚恋关系的调解工作比较难。一是这些问题隐蔽性大。有的感到连、站等基层单位解决不了大问题,个人婚恋问题不愿向外暴露;还有的认为向组织反映个人婚姻矛盾,怕别人笑话,影响不好,致使难以及时掌握情况,给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这些问题互相牵涉因素多。既有感情问题,又有实际困难;既有部队的情况,又有地方上原因。如住房问题、爱人工作变动、军人在社上的地位问题等,单从军方是解决不了的,这也给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领导精力有限,难以集中时间组织调解。家庭婚变关系的调解问题,从调查了解、走访家庭,到个别谈话、与地方有关组织联系协调,有时不得不放下手上的工作去组织调解,有的调解一次不行,跑两次、三次,有的经过组织做工作和双方克制,一时和好了,过一段时间又有反复。 由此可见,针对新时期军、士官婚恋关系不稳定的特点,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当前各级领导、党的组织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保持部队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