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据统计,每年世界上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因自杀而丧生。作为专业人员,如何正确的评估自杀风险,对企图自杀者如何施以有效的面询技术多年以来一直是临床工作者们不断探索的课题之一,现将搜集资料整理出自杀评估及预防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自杀前的预兆性表现
自杀往往并不是突发奇想的结果,而是一个非常漫长和潜在的心理过程,一直到具体采取行动之前,有许多行为或思维都已经成为当事者相对固化的模式。
而这样的模式当周围人都开始习以为常时,突然由于某些看似并不严重的事件发生或情况变化而成为自杀行动的导火索,引发众人的震惊,因此我们首先要学会关注当事人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
严重的情况;
自己的地方”,“睡着了不想再醒来”等,或者与此相反,去拜访久未联络的朋友或亲人;
明确的谈论关于自杀的话题;
准备遗书;
制订自杀计划;
准备自杀工具;
去准备实施自杀的现场查看;
实施自杀行为。
上述内容,单一来看可能在我们一生当中谁都会出现那么一次两次,而且也并不是说以上这些条目像诊断标准一样,超过了上述情况中的多少条就可以断定当事人必然有自杀行为。
除了行为上的这些显著的特点,还会有一些需要在更长的时间背景下考虑的风险因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风险因素在起效。
自杀十大风险因素
抑郁倾向的表现:
消沉易感,不能着手于工作或工作效率下降,拖延一些重大事项,不能决断,对自己一贯关注的事情开始变得不感兴趣等具有典型抑郁特征的情况需要加以注意;
不明原因的、持续的躯体症状:
说到抑郁,大家较为关注的是情绪或者心理层面的变化,而其实躯体方面也会有许多症状化问题显现,比如失眠、食欲下降、疲劳感、头疼或眩晕感、心悸、便秘、腹泻、关节痛、性欲低下等许多症状出现。
这当中尤以失眠、体重下降、易疲劳为常见,但是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很难将这些情况联想到抑郁或心理问题,因此多就诊于医院的其他科室,特别是在中年人群以上的年龄层,身体出现的其他问题也有可能与这些症状混淆在一起。
而导致忽略由于心理问题所引起的不适感或某种不适感的增效作用,因此特别呼吁大家当出现这些症状时及时就诊并在排除器质性问题后仍不能缓解症状的及时到心理或精神科就诊。
酗酒:
人群中出现一点一点酒量增加当事人往往会有很多不同的解释:
“工作或社交需要;
为了助眠;
感觉喝酒之后心情会好一些等等。”
然而具有抑郁倾向再随着酒精的摄入量增加,会进一步加重症状,借着醉酒而失去自控能力,出现自杀情况的也并不鲜见。
同时,不仅是酒量增加,当进一步发展为酒精依赖,身体出现更多症状,人际关系受到影响,情况将更加复杂而难以控制。
进行良好的健康及安全管理:
自杀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苗头就突然出现的,而会在自杀之前出现一系列的在健康管理及安全意识方面行为上的变化。
比如,糖尿病人本来一直在健康管理方面很注意,突然开始疏于运动,饮食和药物方面也不再按时按量服用,甚至会出现过量服用药物,停止透析等。
安全方面还需要关注性格方面的骤变——老老实实的人突然开始借钱、玩失踪、出现一些不安全的性活动;一贯性情温和的人饮酒且酒后失控等这些情况在自杀人群中都并不少见。
工作压力变大,遭遇重大失败,失业等:
在日本有调查显示,当一年总工作时间超过3000小时(每月超过 250 小时),过劳死或由于过劳而导致自杀的风险会增加 3—5 倍。
一方面企业有用工合理性方面需要提起关注,另一方面还有人群的特殊性。
对待工作严谨、完美主义的人当遭到重大挫折或失败时,往往感觉丧失或被否定了自身价值、应激性的出现厌世及自杀行为也时有发生。
失去家庭或职场的支持:
在精神医学领域,自杀甚至也被称为是孤独之病。调查显示未婚、离异、丧偶人群与有家庭的人群相比自杀率要高出 3 倍。
当职场、家庭都出现动荡,需要支持却缺乏这样的资源,常常会增加自杀的概率。
对于个人来说失去价值或意义: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一些与众不同、具有特殊存在意义的事或物,即便失去亲人或者面临事业上的重大失败可能会与否定自我、打击生活的信心相关。但这也并不通用于所有的人,对每一个人来说,具体的事情所具有的具体的意义需要我们作为临床工作者不断的发现并思考。
罹患重大身体疾病:
除了如前述所提到的由于抑郁及相关躯体症状所致问题,正当壮年却罹患重疾后,对一个人造成的打击或对看待人生的方式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改变意义,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增加自杀的风险。
谈论自杀:
前述的很多情况下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情况下人们会有关于自杀的思考或行为被观察到,然而当自杀被清晰明白的从口头表达出来时,其自杀的风险是非常高的。
从前有一种误解觉得把死吊在嘴上的人舍不得死,其实存有很大误区。自杀的人在死前都会向其他人传达自己的想法,能不能明确的捕捉这个信号是自杀预防的第一步!
自杀者也并不是对谁都可以轻易表达自己的想法的,考虑一直以来相处的模式,是在判断“他可以理解我绝望的感受”之后才会表达自己的痛苦。
被倾诉的人能做的首先是不回避、不批评、不要试图通过简单的鼓励或安慰了事,做好倾听的工作,接纳当事人的情绪最为关键。
处理不了的情况下,需要及时介绍当事人到专业医疗或心理门诊接受治疗。
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
有过自杀未遂经历的当事人需要高度关注他们的后续的康复状况,因为即便一时间被求助、被阻止,但其后如果跟进治疗不能持续或不够专业,仍然有极高的风险使得他们再次尝试自杀行为。
我们通常情况下会把注意力放在上吊、割腕等较为明显的自杀行为上,但同时也不能忽略一些看似较轻的自伤、小量的超量服药等行为,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需及时转介至专业的门诊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