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伐他汀作为一种脂溶性他汀,临床应用较多,不良反应报道也逐年增多,尤其是相关性肌病已成为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之一。
阿托伐他汀可能导致肌病(肌酸激酶超过正常上限10倍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和横纹肌溶解症(伴有或不伴有肌红蛋白尿继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由于使用包括阿托伐他汀在内的他汀类药物导致横纹肌溶解,发生了罕见的死亡事件。
今天,界小药给您讲一讲如何避免阿托伐他汀导致的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症。
1、哪些人群需高度警惕肌病的发生?
肌病的危险因素包括年龄65岁或以上,不受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肾功能损害,与某种其他药物同时使用,以及较高剂量的阿托伐他汀。
2、避免与下列药物联用
(1)不推荐环孢素、吉非罗齐、替拉那韦联合利托那韦,或格来瑞韦联合匹仑司韦这些药物与阿托伐他汀同时使用。
(2)对于服用某些抗病毒、唑类抗真菌药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药物的患者,建议调整其阿托伐他汀的剂量。
(3)按烟酸、微纤维酸类、秋水仙碱和雷迪帕韦联合索非布韦的脂质调整剂量(>1g/天)与阿托伐他汀联合给药,该用药方案导致的肌病/横纹肌溶解病例已被报道。要考虑这些药物带来的益处是否超过这些药物导致的肌病和横纹肌溶解增加的风险。
(4)不建议使用阿托伐他汀治疗的患者同时大量摄入超过1.2L/天的葡萄柚汁。
3、若怀疑有肌病,则及时停药
若患者出现肌酸激酶水平显著升高、被诊断或怀疑患有肌病的情况,则停止使阿托伐他汀。停用阿托伐他汀后,患者的肌肉症状和肌酸激酶升高的现象可能会消失。
对于出现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症的肾功能衰竭的高风险急性或严重疾病(例如败血症、休克、严重血容量不足、大手术、创伤、严重的代谢、内分泌或电解质紊乱;或不受控制的癫痫)的患者,应暂时停用。
当开始使用阿托伐他汀或增加阿托伐他汀剂量时,应告知患者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的风险。指导患者及时报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尤其是伴有乏力或发热的情况。
4、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尽管阿托伐他汀肌病发生率很低,但仍应加强预防措施,治疗前监测1次肝肾功能及肌酸激酶水平,用药后1-2个月再复查1次,及早识别阿托伐他汀肌病的发生,及时停药,采取治疗措施,避免发生致死性事件,有多种基础疾病合并用药较多时,使用阿托伐他汀更应密切关注药物的相互作用导致肌病的风险[1]。
参考文献:[1]郗玉玲,王涛,邓智建.阿托伐他汀致相关性肌病的回顾性分析[J].中国现代应用药学,2019(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