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诊断标准

发布人:李娜 文章来源:原 创

精神分裂症是本组疾病中最常见和最重要的精神障碍。分裂型障碍虽具有精 神分裂性障碍的许多典型特征,并可能与后者存在遗传上的联系,但因缺乏精神分裂症的幻觉、妄想和严重的行为紊乱,故并非总是能够引起医疗上的注意。多数妄想性障碍(尤其在早期)虽可在临床上很难与精神分裂症相鉴别,但也许与精神分裂症并没有联系。妄想性障碍组成了病因异源性的、人们所知甚少的一个障碍群,方便起见,可根据典型病程将其分为一组持续妄想性障碍及另一组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后者较大,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常见。这里罗列的亚型划分应视为临时性的。尽管关于分裂情感性障碍的性质存在争论,但仍将其保留在本节之中。

    F20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性障碍以基本的和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歪曲、情感不恰当或迟

钝为总体特点。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完好,但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某些认知损害。本症影响

到使正常人保持个体性、唯一性和自我导向体验的最基本功能。病人常感到其最深层的思

维、情感和行为被他人所洞悉或共享,由此可产生解释性妄想,认为自然

或超自然的力量往往以奇怪的方式在影响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病人可视他(或她)自己为所

发生一切事件的核心。幻觉,尤其是听幻觉很常见,并可评论病人的行为和思维。知觉障碍

常为其它形式的:颜色或声音可过分鲜明或改变了性质,平常事物的无关特性显得比整个客

体或处境还重要。疾病早期还常出现困惑感,往往使病人相信日常处境具有专门针对自己的

特殊的,通常为凶险的意义。在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性思维障碍中,某一整体概念的外围和无

关特性被放到了首要位置(它们在正常导向的精神活动中受到抑制),用于替代那些与处境

相关的和恰当的特性。因此,思维变得模糊、省略及隐晦,其言语表达令人不可理解。思潮

断裂和无关的插入语频繁出现,思想似乎被某些外部力量撤走。心境的特点是肤浅、反复无

常或 协调。矛盾意向和意志障碍可表现为惰性、违拗或木僵。可存在紧张症。起病可为

急性,伴严重的行为紊乱;亦可为潜隐性;伴逐渐发展的古怪观念和行为。本症的病程同样

有很大的变异,慢性或衰退并非不可避免(采用第五位编码指明病程)。

部分病例的转归是痊愈或近乎痊愈,在不同文化和人群中其比例可能不同。两性的患病率大

致相等,但女性起病较晚。虽然无法分辨出严格地标示病理性质的症状,但出于实践的目

的,有必要将述症状分成一些对诊断有特殊意义的、并常常同时出现的症状群,例如:

a)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或思维被撤走以及思维广播;

(b)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

    觉;

(c)对病人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病人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 一部分的

 其它类型的听幻觉;

d)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它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

超人的力量和能力(例如能控制天气,或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流.

e)伴有转瞬即逝的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f)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词语新作;

g)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h)“阴性”症

 状,如显著的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反应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

 的下降,但必须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i)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

 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诊断要点

诊断精神分裂症通常要求在一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确实存在属于上述(a)到(d)中至少一个(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e)到(h)中 来自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符合此症状要求但病程不足一个月的状况(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应

首先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F23.2),如症状持续更长的时间再重新归类为

精神分裂症。回顾疾病过程可发现在精神病性症状出现之前数周或数月,有一明显的前驱

期,表现为对工作、社会活动、个人仪容及卫生失去兴趣,并伴广泛的焦虑及轻 抑郁或先占

观念。由于难以计算起病时间,一个月的病程标准仅适用于上述特征性症状,而不适用于任

何前驱的非精神病期。如存在严重的抑郁或躁狂症状则不应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除非已明确

分裂性症状出现在情感障碍之前。如分裂性症状与情感性症状同时发生并且达到均衡,那

么即使分裂性症状已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也应诊断为分裂情感性障碍(F25,-)。

如存在明确的脑疾病或处于药物中毒或戒断期,则不应诊为精神分裂症。在癫痫或其它脑病

时所发生的类似障碍应在 F06.2 处编码,而由药物所致者应编码于 FIX.5。

病程的形式可采用下列第五位编码对精神分裂性症障碍的病程进行分类:

F20.XO 持续性

F20.X1 发作性,伴有进行性损害

F20.X2 发作性,伴有稳定性损害

F20.X3 弛张发作性

F20.X4 不完全性缓解

F20.X5 完全性缓解 F20.x8 其它

F20.X9 观察期尚不足一年

F20.0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这是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最常见的精神分裂症类型。其临床表现以相对稳定的、常为偏执性的妄想为主,往往伴有幻觉(尤其是听幻觉)和知觉障碍。情感、意志和言语障碍以及紧张症状不突出。

常见的偏执症状有:

a)被害、关系、出身名门、特殊使命、身体变化或嫉妒妄想;

(b) 威胁病人或发布命令的幻听或非言语性幻听,如哨声、嗡嗡声或笑声;

c)幻嗅或幻味,或性幻觉及其它体感性幻觉;视幻觉亦可出现,但很少占优势。

急性期思维障碍可十分明显,但并不妨碍病人清晰地表现出其典型的妄想或幻觉。情感迟钝

较精神分裂症的其它类型为轻,但轻度的不协调很常见。心境障碍 (如易激惹、突然的发

怒、恐惧和猜疑)也很常见。情感迟钝和意志损害等“阴性”症状虽常见但不构成主要临床

相。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病程可为发作性,伴部分或完全性缓解,或为慢性。在慢性病例鲜

明的症状可持续几年,很难将每次发作相互区分开来。它的起病一般晚于青春型和紧张型。

诊断要点

必须满足精神分裂症的一般性标准(见 F20 之引言)。此外,幻觉和/或妄想必须突出,而

情感、意志和言语障碍以及紧张性症状应相对不明显。幻觉常为上述

b)和(c)中所描述的类型。妄想几乎可以是任何类型,但最典型的是被控制、被影响或

被动妄想以及各种形式的被害观念。

包含:妄想痴呆性精神分裂症

鉴别诊断 重要的是除外癫痫性和药物诱发的精神病,应注意在某些国家或文化处境中被害妄

想的诊断价值不大。不含:更年期偏执状态(F22.8) 偏执狂(F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