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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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须知

一、 预约

通过热线电话0951-6743760或0951-6743761预约,也可直接到宁医大总医院心身医学科面谈咨询。

二、挂号及交费

1、双方约定咨询时间后,由心身医学科工作人员开具挂号凭据及咨询收费单,来访者到我院门诊部挂号室及收费处交费,先交费后咨询。

2、收费标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物价标准,心理咨询费每次40元,咨询时间在40分钟内。首次来访需进行精神科检查,收费10元。挂号费由门诊挂号室统一收取,按全院标准执行。心理量表测评费按照物价标准分为A、B、C三类,分别为每项25元、40元、65元,具体内容详见科室公示的物价表。

三、咨询注意事项

1、为保证咨询师能提供给每一位来访者及时、充足的咨询时间,来访者必须严格按事先预约好的时间前往咨询。

2、咨询后如还需复诊咨询,由咨询师与来访者约定好下次咨询时间。

3、心身医学科及门诊部五楼心理咨询门诊在工作时间内同时开诊接待来访者(咨询师或医师出差或开会时除外)。

4、为避免造成漏诊误诊,请来访者来我科就诊前,先排除躯体疾病与就诊症状的关系,并携带其他科就诊的病历及相关资料。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专家门诊: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上午心理咨询专科门诊设有专家接诊。

普通门诊: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同时在门诊及心身医学科科内设普通心理咨询门诊和失眠门诊

乘车路线:102、3、12、23、37、38、302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综合病房楼一楼

网址:登录www.nyfy.com.cn后点击心身医学科

邮 编:750004

咨询电话:0951-6743760 0951-6743761